(二) 促进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重点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促进家电、汽车、农机、节能产品消费的各项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网络购物和信用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继续加强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努力扩大农村牧区消费规模。
二、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巩固和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保持特色优势产业稳定增长,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和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 巩固和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继续组织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规划,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四个千万亩”工程,重点推进旱改水、井灌区配套和大中型灌区改造,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百万奶牛、百万肉牛、千万肉羊高产工程建设,建成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50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300个。
(二) 保持特色优势产业稳定增长。煤炭方面,重点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开发水平,新开工胜利东2号二期、高头窑煤矿等8个煤炭项目,新开工规模5320万吨。电力方面,继续扩大电力外送规模,努力增加区内用电负荷,争取新开工上都电厂三期等5个火电项目,新开工规模400万千瓦。煤化工方面,继续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和煤制乙二醇等五大国家示范工程的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争取新开工二甲醚300万吨、尿素500万吨。冶金方面,突出发展有色工业,加快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铜铅锌铝下游深加工和铝硅、铝镁合金新材料等项目建设。
(三) 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切实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工程。重点在7个产业领域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在非资源型产业领域培育形成60个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组织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方面,继续推进东西部2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全年新开工风电规模350万千瓦,新开工太阳能发电规模12万千瓦。新材料方面,以稀土为重点,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支持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应用性产品生产规模,做大做强稀土产业。完善稀土储备政策,推动建立包头稀土交易中心。新医药方面,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开发中蒙医药、动物疫苗和绿色农药兽药等新产品,提升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装备制造业方面,重点发展工程矿山机械、重型汽车和铁路机车以及风电、光伏关键零部件和整机装备制造。
(四) 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非资源型产业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1〕5号)。加快推进园区共建,为发达地区产业整体转移落地创造条件,重点抓好鄂尔多斯陶瓷产业园、集宁皮件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简化贴息、担保贷款程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