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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内政发〔2011〕1号 2011年2月20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按照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左右,节能节水减排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2011年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价格总水平,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继续扩大投资规模,促进消费持续增长,推动经济较快发展。
  (一) 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扎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投入。进一步协调央企和各金融机构,推动各大商业银行总行扩大对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直接贷款规模,推进各大商业银行联合系统内区外分行扩大对大型优质项目的银团贷款规模,协调各商业银行按承诺加快信贷资金投放进度。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生态方面,继续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和沙漠沙地专项保护治理工程,力争完成造林任务1000万亩、退牧还草3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万亩。水利方面,争取开工尼尔基、绰勒下游灌区项目,推进扎罗木德水库、扎敦水库、锡林郭勒供水工程前期工作。铁路方面,新开工建设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客专、赤峰和通辽至京沈客专、额济纳至哈密等19个重点项目,新开工铁路里程3100公里。公路方面,新开工建设通辽至好力堡、京新高速呼和浩特至集宁至韩家营段等高速公路,新开工里程306公里。电网方面,加快推进锡林郭勒至江苏、蒙西至长沙、蒙西至潍坊、乌兰察布至南昌、呼伦贝尔至山东、赤峰至华中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区内500千伏主网架和220千伏电网建设,新开工500千伏线路875公里。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项目目录,对重大项目实行按月调度、按季专项报告制度。以特色优势和非资源型产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项目储备规模,重点储备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和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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