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五一”节前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穗林业园林通〔2010〕87号)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穗安〔2010〕1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五一”节前安全检查工作,4月21日-22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3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局《关于开展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0〕78号)要求,认真开展了节前安全检查,对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到位,通过检查督促,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检查中尚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林场。
1.防火安全方面。个别单位职工宿舍电线老化,存在消防隐患;新收回的电站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造林工地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2.旅游安全和交通安全方面。各林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安全隐患,如场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行驶问题,林区道路太窄无会车区,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不足,驾驶员素质较低等问题。一些单位出租经营餐馆的环境卫生做得不好,个别单位还存在水上无证小船私自搭载游客等现象。
3.生产安全和工地安全方面。个别林场存在危旧房屋出租问题。
4.居住区安全方面。个别林杨存在场部办公楼财产安全隐患,居住房存在用电安全问题。
(二)景区、公园。
1.应急预案的制订方面。一些公园未能按照迎亚运标准,重新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反恐、防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以及大、中型活动的人员疏导等安全防范应急预案,个别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的处置程序还不够清楚。
2.个别公园还存在湖面护栏设置不全,高大树木、枯危枝条对游客安全造成威胁等隐患;对园内工地施工车辆进出登记等管理制度落实不好;施工围蔽不规范等。
3.一些公园的内联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用电、用气和饮食卫生等方面的隐患;个别单位主动配合协助消防、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通过合同条款中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义务来约束档主等工作做得不够,出租场所中各类私拉电线、堵塞通道、禁烟区抽烟等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