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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市林业和园林局网上邮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市林业和园林局网上邮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穗林业园林通〔2010〕29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市林业和园林局网上邮件处理办法》已经12月6日局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依照办理。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市林业和园林局网上邮件处理办法

  为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市民群众的诉求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上邮件,指在我局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的“局长信箱”、“书记对话”、“咨询建议”、“公众留言”及大洋网“创文网上投诉”和市政府门户网“百姓热线”中收到的邮件。

  一、收件、分办

  由局服务监督处专人负责,每天登陆相关网站邮箱收取邮件,逐一登入8383服务系统民生信访案卷箱。

  根据邮件内容涉及业务,通过局内网8383服务调度系统分发到相关处室处理;属基层单位的,通过纸质转办;属违纪违规问题的,通过纸质送局纪委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内容不全、表述不清的,或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处理的邮件,由局服务监督处处理。当天收取的邮件当天分办。

  二、办理

  各处室、各单位接案后,要指定专人跟踪办理,并在办理期限内完成文字答复。答复内容必须经处室、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其中“局长信箱”、“书记对话”、“创文网上投诉”、“百姓热线”邮件须经分管局领导、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办理答复期限为10个工作日,从邮件分发到处室邮箱(或发出纸质文件)次日计起。要求收到即办,及时处理,即日能回复的必须即日回复。

  局机关处室办理流程(在8383系统上操作):局服务监督处分案->部门领导派案(对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注明理由,退回局服务监督处)->部门经办人办案->部门领导审核(“局长信箱”、“书记对话”、“创文网上投诉”、“百姓热线”邮件->分管局领导审批)->局服务监督处结案

  基层单位办理流程(纸质):局服务监督处纸质转办->单位办案->单位领导审核->纸质复服务监督处结案。

  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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