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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新电视塔观光门票价格的复函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新电视塔观光门票价格的复函
(穗价函〔2010〕558号)


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广州新电视塔观光门票价格的请示》(穗新电报〔2010〕4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和《广东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电视塔观光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广州新电视塔观光门票按不同的高度,分段收费。
  (1)32层(162.8米)及以下观光厅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60岁及以上老人、18岁以下学生35元/人·次;身高1.2米-1.5(含1.5米)米儿童30元/人·次;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免票。
  (2)66层(339.6米)及以下观光厅门票价格为100元/人·次;60岁及以上老人、18岁以下学生65元/人·次;身高1.2米-1.5米(含1.5米)儿童50元/人·次;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免票。
  (3)84层(433.2米)及以下观光厅门票价格为150元/人·次;60岁及以上老人、18岁以下学生120元/人·次;身高1.2米-1.5米(含1.5米)儿童100元/人·次;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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