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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榆阳区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林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榆阳区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林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269号)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报<榆阳区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林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榆政发改发〔2010〕226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榆阳区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林建设试点。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林建设
  二、项目法人
  榆阳区治沙试验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榆林市榆阳区退耕还林区孟家湾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长柄扁桃林15000亩;修建道路5.2公里;新建宣传牌1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05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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