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穗价〔2011〕13号)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后亚运整治停车场收费的基本要求,结合春节前的市场价格监督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全市各类机动车停车场,重点是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
(二)检查的内容:(1)各类机动车停车场是否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2)有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亮牌收费;(3)有否其他违反收费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2011年1月12日开始18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由市统一部署、市区联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市物价局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分别会同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等区联合开展检查,黄埔、萝岗、南沙、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自行安排本辖区内的检查。我局将加强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