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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
(穗价〔2011〕15号)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价函〔2011〕3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间
  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检查时间从2011年1月19日起,至2月27日止。
  二、检查方式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组成四个检查小组,会同区物价局检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南、北站以及市属各汽车客运站场。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区物价局检查各自辖区内客运公司、码头、车站、民航票务代办点和代办电话等春运单位。
  萝岗、南沙区和增城、从化市物价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按照省物价局布置的检查内容执行,重点检查火车、民航、公路客运、市内出租小汽车、水路客运的票价及相关的延伸服务收费,各种客运票务点的收费,以及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物价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确保春运客运票价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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