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查整治深入,“打非治违”有力。2010年,全省共排查企业307万余户,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0.7万余项,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尤其对排查出的804项重大安全隐患,较好落实了“挂牌”督办和整改治理“五落实”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严厉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70271起(处),3956户企业(单位)被取缔、关闭或责令停产整顿,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行业监管加强,综合治理深化。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执行省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兵把口、联合行动,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强化了各部门间的团结协作,树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思想,较好发挥了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效能和作用。
(五)监管水平提高,保障能力增强。各地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29号),经过3年努力,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全部组建了安全生产专业执法队伍,近90%的乡镇(街道)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各地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4亿元,切实加强了各级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制定实施了事故约谈、“黑名单”、隐患排查治理、委托乡镇(街道)执法等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清理整顿、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等措施,促进了企业安全管理、条件改善和安全水平提升,增强了企业防范和抗御事故的能力。
通过考核,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省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个别行业领域事故频发多发。特别是发生的4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在省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还存在死角、盲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还有较大差距,政府及部门监督检查还存在质量不高、查处不严等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作坊、临时商业网点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突出表现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短缺,装备、经费、力量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素质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不高,生产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科技支撑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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