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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交通发展先进市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区)、运输管理先进市县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交通发展先进市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区)、运输管理先进市县的决定
(吉政函〔2011〕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交通发展目标任务。2010年,全省交通发展共完成投入460.6亿元,比上年增加55.7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入261.1亿元,同比增长16.6%;建成高速公路815公里、一级公路132公里、农村公路7000公里;完成公路客运量5.86亿人次、货运量3.3亿吨,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1%和22.1%。同时,各地卓有成效地完成了水毁公路抢通保通任务,为全省水毁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加快交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交通工作,根据《2010年吉林省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规定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交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长春市等11个交通发展先进市县、延边州等12个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区)和吉林市等12个运输管理先进市县政府予以表彰,按年度考评的结果分别给予15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投资。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州)、县(市、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再创新的业绩。

  全省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市(州)、县(市、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全局、服务大局、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高尚境界,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定信心,拼搏进取,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全省交通发展先进市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区)、运输管理先进市县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全省交通发展先进市县、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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