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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口岸战略,进一步扶持培育和规范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增强口岸凝聚力和竞争力,扎实推进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加快打造国际强港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提升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意义
  (一)口岸中介服务业是服务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口岸中介服务业是指在口岸从事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一系列服务活动(包括贸易代理、报关报检代理、船舶代理、仓储运输、航运经纪、航运保险中介、航运信息咨询、外轮供应、外轮航修、海员接待等业务)的行业总称。口岸中介服务与口岸执法服务、口岸生产服务均为口岸大通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宁波对外开放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宁波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二)准确把握我市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口岸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的快速增长和有关部门对口岸中介服务企业准入门槛的降低,我市口岸中介服务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口岸中介服务企业2275家,其中,货代船代企业1476家(船代92家、货代 1384家),报关报检企业137家(报关企业87家、报检企业50家),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13家,无船承运企业241家,仓储运输企业375家,外轮供应、航修、海员接待企业 33家。但与此同时,我市口岸中介服务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经营不够规范,违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企业服务水平不高,与委托单位之间时常发生商业摩擦;企业“低小散”现象比较突出,缺乏骨干龙头企业,又存在订舱权过于集中的问题;极少数企业甚至采取欺骗瞒报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航运经纪等高端口岸中介服务业才刚刚起步。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发育程度不高、企业培育力度不足、政务信息和商务信息透明度不够高、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督还不够有力。
  (三)进一步提升口岸中介服务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当前,宁波正处于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加快口岸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处于深入实施大口岸战略、扎实推进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加快打造国际强港的关键时刻。“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面对口岸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统筹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进一步提升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优化港口服务体系,着力改善口岸发展软环境,不断增强口岸凝聚力和竞争力,再创宁波口岸发展新优势,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明确提升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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