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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6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太湖水污染治理是我市今年60项重点工作(工程)之一。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常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市年内共需完成447项重点工程。经统计,至10月底,全市完成率仅为73.2%,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完成率分别为60.0%、78.6%、82.1%、44.4%、100.0%、78.6%、66.7%,尚有金坛市5万吨/日自来水深度处理、沈渎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提标、长荡湖清淤,武进区宋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滆湖前置库、南运河主河道清淤等6项工程未开工。

  请各单位对照省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台帐资料,迎接年底省政府考核。

  附件:2010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中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需加快推进的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中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需加快推进的工作

地区/部门

需加快推进的工作

金坛市

1.尽快开工建设5万吨/日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确保年内实施。

2.加快实施指前、薛埠、儒林、直溪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年内建成投运。

3.开工建设沈渎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提标工程。

4.启动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

5.尚有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未完成,需加快推进。

6.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省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负荷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60%,三年内不低于75%”的要求。

7.加快8个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8.加快实施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确保年内完成。

溧阳市

1.尚有1家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6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未完成,需加快推进,确保年内完成。

2.溧阳市污水管网仅完成省太湖目标任务书中年度任务的60.6%,滞后于时序进度,需加快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并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省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负荷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60%,三年内不低于75%”的要求。

3.加快推进0.55万亩循环水池养殖工程建设。

武进区

1.尽快开工建设宋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年内确保完成工程进度的60%。

2.尽快开工建设滆湖前置库示范工程。

3.加快永安河湿地修复及生态隔离带、雅浦港河流湿地修复工程建设。

4.尚有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未完成,需加快推进。

5.戴溪电镀、洛阳电镀、洛阳第二电镀3家的电镀企业提标改造项目需加快实施,并完善相关手续。

6.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省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负荷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60%,三年内不低于75%”的要求。

7.完成18个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8.加快戴溪污水厂建设,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新北区

1.尚有18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未完成,需加快推进。

2.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及2个截污泵站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3.加快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钟楼区

尚有2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未完成,需加快推进。

戚墅堰区

尚有1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未完成,需加快推进。

市建设局

1.加快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

2.加快戚墅堰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中水利用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3.确保年内完成110公里管网建设任务。

4.督促、指导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年内完成40个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市水利局

尽快组织实施南运河主河道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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