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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服务企业2010年度专项奖励考核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服务企业2010年度专项奖励考核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61号)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服务企业2010年度专项奖励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服务企业2010年度专项奖励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加强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推动作用,强化有效投入,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2010年专项奖励考核意见。

  一、专项奖励考核对象

  工商银行常州分行、农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建设银行常州分行、交通银行常州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分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信银行常州分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华夏银行常州分行、浦发银行常州支行、兴业银行常州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分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常州支行。

  二、专项奖励考核内容

  (一)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考核

  1.信贷增量奖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0年末各项贷款(本外币,下同,不含票据融资)比上年同口径增幅不低于15%的,存贷比不低于70%,当年新增贷款额按万分之0.2计奖。

  2.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向中小企业(按统计局口径)贷款比上年增幅不低于18%的,当年新增贷款额按万分之0.2计奖。

  3.支持五大产业信贷奖励: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能源和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五大产业企业本年度贷款余额的万分之0.2计奖。

  4.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信贷奖励: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被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本年度贷款余额的万分之0.3计奖。

  光大银行按当年贷款额的万分之0.3奖励,不参与其它考核;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分行按比上年贷款净增额的万分之2奖励,因上述三家银行的特殊性,不再以增幅考核,也不参与其它考核。对与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家开发银行南京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按当年在常州地区投放贷款的增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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