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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承担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核准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工作;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和有关循环经济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参与工业布局调整中有关企业搬迁的政策制订和工作协调;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电力能源处(煤炭处、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
  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监测电力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煤炭、天然气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实施电力运行的有关标准;推进热电联产的改造应用,承担热电联产生产运行管理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年度核验工作;平衡全市电力电量,编制上报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划分和管理全市供电营业区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承担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监督管理;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承担成品油应急储备管理;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参与电、热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电力保护工作,承担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电力生产的安全监察,参与市重点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有关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电力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交通与物流处(市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重点物资运输的调度;协调解决综合交通运输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有关重点交通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综合交通的管理;参与道路检查站、收费站、稽查站的审核设置工作;承担全市春运组织工作,负责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铁路监护道口的改造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疏港疏站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重点物流项目的扶持工作。
  (十三)装备工业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机械、汽车、民用飞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本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本行业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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