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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无障碍建设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组织相关建筑设计单位的专家组成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导小组,承担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特别环境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进一步做好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常州市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既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各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有步骤地负责实施(设施改造考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改造经费原则上由产权单位承担。2010年第二季度,市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组织检查。
  (六)强化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定出台《常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严禁损害、侵占无障碍设施,严禁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无障碍设施的养护责任人要负责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对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养护,按照城市道路与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养护的分工,分别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建筑中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筑物所有权人或授权经营管理者负责。公安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公共场所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保持盲道畅通。
  (七)大力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电视台要继续做好电视手语新闻,在电视新闻、电视剧中加配字幕,影剧场在电影中加配字幕;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和城市重要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市残联会同市聋人学校在商业、医院等服务行业人员中举办免费手语培训班,大力推广手语;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通信优惠服务;公安交通部门在交通路口设置好盲人语音提示信号装置;电信和广电部门分别做好盲人、聋人电视收视费的减免及电话初装费的减免工作;残联要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八)市、区民政、老龄办、残联等部门要发挥表率作用,在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活动中心、康复中心等处广泛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组织无障碍建设义务监督员队伍,对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对城市无障碍建设、使用和管理提出意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大力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会同市民政、老龄办、残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常州市区无障碍建设工作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2. 常州市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设施改造考核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常州市区无障碍建设工作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部 门

职 责 分 工

城乡建设局

负责牵头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实施工作;对全市范围的无障碍基础设施现状情况摸底调查;编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无障碍技术指导组,配合做好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到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进行学习和考察工作;做好创建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检查,迎接建设部等部委的考核验收;协调各辖市、区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例会,督促各区及各相关单位的实施进度,协调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具体负责城市道路及公交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各辖市、区政府

成立相应的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机构;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资金;全面负责区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建设与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特殊设施、民用建筑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负责辖区内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示范项目落实和实施;督促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创建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迎检工作和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部

配合组织全市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制作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在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在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

发改委

负责全市城市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的审批,负责组织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将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我市年度城建项目投资计划。

经信委

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商业建筑、商业设施产权单位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

教育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教育建筑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开展爱护无障碍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残疾人的教育工作。

公安局

牵头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配合相关部门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进行查处;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民政局

老龄办

牵头组织福利企事业单位、老年人服务机构等单位对特殊设施进行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管理;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配合开展全市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反映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需求;负责对我市特殊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牵头成立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员队伍,监督检查无障碍建设的情况;配合做好宣传和迎接检工作。

财政局

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拨出专门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

人社局

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等劳动系统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

交通运输局

牵头组织对交通客运设施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和公交企业在客运站和车辆上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日常的管理和维护;提供无障碍服务。

文广新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等场馆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无障碍,推动在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进一步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开办好手语节目。

卫生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市卫生系统医疗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提供无障碍服务。

规划局

牵头组织建筑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牵头编制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牵头编制全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示范项目规划;参与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制订,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同时审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配套情况,并检查落实;配合做好资料整理、迎接验收考核工作。

房管局

参与建成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委托小区管理单位实施管理。

园林局

负责城市公园、绿化广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工作。

城管局

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负责环卫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配合对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参与制定我市相关的无障碍建设与管理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制订;配合做好创建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体育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市体育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旅游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市旅游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电信局

负责网络、通讯设备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负责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为残疾人使用信息交流提供优惠;为残疾人提供无交流服务;负责为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等设施提供技术支持。

邮政局

负责邮政营业网点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提供无障碍交流服务。

银监会常州分局

负责各银行及营业网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工作,提供无障碍交流服务。

妇 联

对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管理进行监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残 联

配合做好市创建办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信息交通无障碍建设;参与制定我市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助成立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员队伍,监督检查无障碍建设的情况;组织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反映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需求;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民防局

负责人防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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