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召开全省价格成本工作会议的通知
(粤价函〔2010〕169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南雄市、五华县、番禺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成本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定于2010年3月22日在中山市召开全省价格成本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传达全国成本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
二、与会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以及南雄市、五华县、番禺区物价局分管成本工作的局领导和成本调查队(科)长各1人。请各地严格按通知要求,不得超员。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