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09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优秀(表彰)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09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优秀(表彰)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粤价函〔2010〕191号)


各地级市以上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09年度,我省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创新价格监测手段,增强价格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高分析预测水平,拓宽价格信息发布渠道,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为我省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鼓励争先创优,推动价格监测工作上新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经过对2009年度各地的价格监测数据上报、价格预警信息报送、价格分析工作、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以及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表现突出的广州物价局等11个优秀单位和东莞市物价局等12个表彰单位,以及许奕辉等28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价格预测预警能力,进一步规范各项价格监测工作,共同推进我省价格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9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优秀(表彰)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
  广州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惠州市物价局、梅州市物价局、湛江市物价局、揭阳市物价局、江门市物价局、博罗县物价局、廉江市物价局、罗定市物价局、四会市物价局。
  二、表彰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