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粤价函〔2010〕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2010年价格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的要求和我省物价工作部署,以及今年价格监测工作安排,制定了《2010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的要求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安排,紧紧围绕“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和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基础,提高价格监测反应的灵敏度,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稳步推进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
一、继续做好常规价格监测,加强价格总水平分析预测
认真组织全省各地价格监测机构按照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在全省802个监测定点单位,对国家下达的596个品种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以及省定的18大类290个品种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监测。继续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价格监测。
以我省确定的2010年价格预期目标为基准点,加强价格总水平变化趋势和关结点分析预测工作。既要做好价格总水平的月度、季度、年度常规分析,也要做好关键时期、关键问题的专题分析预测工作,重点监测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化的主要品种、关键品种的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高度关注通胀预期发展、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力求对价格形势变化做出及时准确判断,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政策建议。努力提高价格监测分析水平,被领导批示、当地党委和政府采用的文章数量要有新的突破。
二、加大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增长
加快信息采集、分析和价格指数编制队伍建设, 2010年上半年正式运行广东价格指数平台。进一步完善价格发布平台,扩大发布品种、范围,把省内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企业逐步纳入价格指数发布范围,组织指导指数编制试点单位做好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工作,组织指数编制专家团队做好指数的编制工作,力争在六月份成功编制并发布1-2个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