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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清理和规范广东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的通知

  (二)调查核实阶段。(5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政策措施和清理范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站段或独立核算的服务收费企业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当地执行情况提出清理规范的具体建议后报我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省铁投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所涉及的运输服务收费调查核实工作直接由我局负责。
  (三)清理规范阶段.(7月底前)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我局将按照本通知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以及不执行收费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等行为进行查处,研究提出规范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的具体政策,包括清理后重新规范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或计费方式等意见,征求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向社会重新公布。
  四、清理规范的工作要求
  此次铁路运输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省铁投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应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予以配合,督促基层站段和收费单位如实填报《广东省境内铁路服务收费清理情况表》,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涉及铁路运输服务收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铁路运输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及时报告我局,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广东省境内铁路服务收费清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服务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执收主体

收费对象

执收方式

使用收费票据种类

实际收费总额

备注

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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