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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意见

  22.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切实落实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政策,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突出水利的公益性质,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建立城市资源为农服务长效机制,各部门安排各类资金和项目时要切实向农村倾斜。
  23.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推广永靖县落实惠农政策和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经验,省委农工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结果。继续完善“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惠农资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和监督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户。继续争取国家扩大对我省农业补贴的种类和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补贴适当整合、集中使用,重点向主产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继续落实好小麦、玉米、棉花、水稻、青稞等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对马铃薯良种和以生猪、肉牛、肉羊为主的畜牧良种补贴支持力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扩大机具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和标准。
  24.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总结推广整合财政资金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成功做法,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在全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开展试点。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加强涉农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整合,统筹规划和使用各类培训设施、经费、师资等资源。深入研究涉农资金整合与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抓紧建立涉农投资规划、项目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投入管理办法,发挥资金最大效应。

  七、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5.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试点。兰州、金昌、嘉峪关3市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上迈出新步伐。11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市(州)所在地的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和《全省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试点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对试点市、县进行中期评估与年度考核,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切实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突出特色,在一些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因地制宜推进小城镇建设,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6.加快农村重点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总结推广各地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验,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统一经营服务。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有序推进配套改革。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组织实施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加快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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