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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为重点,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加强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关闭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好项目审批、环评、土地、信贷关口,实行有保有压,鼓励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装备技术和管理,大力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化产品结构、技术结构,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
  (五)加快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和战略合作。
  进一步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生产要素上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和支持有色金属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有色企业组建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推进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建设,以发展高端铝加工为重点,
  培育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产业链条完整、自主创新能力较强、资源保障度较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密切产学研合作,瞄准国际国内有色工业技术前沿,针对我省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项目攻关,推动关键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重点突破电解铝吨铝直流电耗12000千瓦/小时节能技术,赤泥处理和脱硫等赤泥综合利用技术,连铸连轧高精铝板带生产技术,高性能结构铝合金材料等关键生产技术。
  七、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地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大组织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按照“三个建设年”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黔党发〔2010〕12号)确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抓住中央企业扩张、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依照法律和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吸引省内外各种经济成分以不同的形式投资我省有色金属产业。借助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雄厚和技术先进的优势开发矿产资源,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有色金属产业。发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机制灵活,市场反应灵敏、竞争力强的优势,引资、借力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
  (三)加快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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