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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1]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
  2010年,全省各地认真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书,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退耕地鼠害、天然林小蠹虫、布哈河流域金龟子等局部地区灾害扩散蔓延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的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书,经综合考核,现将各地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西宁市责任目标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3‰以内,实际完成18.74‰;海西州责任目标为4‰,实际完成0.99‰;海东地区责任目标为19‰,实际完成13.29‰;黄南州责任目标为10‰,实际完成1.43‰;海北州责任目标为4‰,实际完成1.5‰;海南州责任目标为8‰,实际完成1.63‰;果洛州责任目标为11‰,实际完成3‰;玉树州责任目标为11‰,实际完成11‰。
  西宁市考核综合评分为96.67分,海西州为95.1分,海东地区为93.2分,黄南州为89.27分,海北州为86.25分,海南州为80.9分;果洛州为79分,玉树州为78分。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对完成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第一名的西宁市人民政府、第二名的海西州人民政府和第三名的海东行署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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