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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缩小东西部地区教育水平差距,为青海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中生和各类中初级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通过5-10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覆盖城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布局合理、硬件达标、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中小学教育;规模扩大、效益明显、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充满活力、质量较高的高等教育。
  四、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明确教育对口支援范围。内地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我省教育的实施范围,按照(中发〔2010〕5号)、(国发〔2008〕34号)文件精神和中组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北京市等6个发达省(市)、教育部等21个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石油等13家中央企业对口支援我省藏区6州、33个县和辽宁省对口帮扶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总体安排实施(对口帮扶和支援对应关系表附后)。
  (二)争取支持发展学前双语教育。各州(地、市)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的资金、物资及项目等援助,加大对学前双语教育的投入,为各州(地、市)所在地和各县援建1-2所(360-500人规模)标准化幼儿园。人口相对集中,条件较好的乡(镇)也要积极争取经费,创办双语幼儿园。
  (三)大力举办内地青海中学班。各州(地、市)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省(市)优质教育资源,举办内地青海高中班。从2011年秋季开始,各受援地区每年择优选拔至少100-200名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送到对口支援省(市)就学。努力实现“做大、做强、做优”的目标,扩大内地青海高中班规模总量。到2015年,8个州(地、市)省外异地就学累计人数达到4000-8000人;到2020年,省外异地就学累计人数达到8000-16000人。
  (四)大力发展内地中职班。各州(地、市)要坚持省内培养和省外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将各地职业学校与对口支援省(市)职业学校结成对子,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主要在联合办学、办学模式、办学理念、专业设置、师资培训、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从2011年秋季开始,各受援地区每年选拔100-200名以上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送到各对口支援省(市)职业学校就学。到2015年,8个州(地、市)省外异地就学累计人数达到4000-8000人;到2020年,省外异地就学累计人数达到8000-16000人。
  (五)加强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各高等院校积极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和辽宁省的各高等院校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双方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教育教学、教师和干部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六)积极开展“手拉手”活动。各州(地、市)选择50所中小学与对口支援省(市)的50所中小学结成“一帮一”对子,开展“手拉手”、受援学校学生到支援学校就学等活动,先行试点,逐步推开。通过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使薄弱学校得到加强,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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