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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

  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普及刑法证券法等法律知识,帮助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提高对内幕交易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有效防控
  内幕信息,是指上市公司经营、财务、分配、投融资、并购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公开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要合同签署、股权结构重大变化、经营方针及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债务变化、重大诉讼、分配方案、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是防控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对从源头上遏制内幕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提高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要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要求,并指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二要尽快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落实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三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等相关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四要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五要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三、明确职责,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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