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完成35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和40个村异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减少贫困人口18万人。(责任单位:省扶贫局牵头)
五、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十八)深入实施“双百”行动,培育发展十大工业特色优势产业。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5%以上,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循环经济增速高于整体工业。坚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培育形成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油气化工、煤化工、装备制造、特种钢、特色纺织和生物医药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建设百个重点项目,推进大型金属矿采选、锂电池、硅晶片、太阳能及电池组件、铝精深加工、大型多功能锻压机、不锈钢和高端玻璃等对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有支撑作用的工业项目。培育百户重点企业。增强西宁和柴达木两个园区引进高新技术、打造产业集群、实施资源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的能力。开工建设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加快民和工业园、乐都装备制造园、朝阳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州、市政府,海东行署)
(十九)以“123”科技支撑工程为载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打造一批创新型企业和各类技术创新平台。争取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省内人才的作用,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以项目为带动,逐步打造若干创新团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一)深入研究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力争在研发投入、自主创新、制度设计上取得突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
(二十二)建设西宁热电联产、羊曲水电、柴达木盆地太阳能发电、诺木洪风电场等电源项目,确保电量平衡。抓紧实施木里煤田总体规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二十三)协调解决运力配置中的结构性矛盾。加强燃油仓储设施建设和燃油储备。(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
(二十四)创新地勘机制,实施大规模投入、大兵团作战,力争地质找矿实现大突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二十五)统筹推进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发展金融、物流、科技服务、信息与中介、商贸餐饮、房地产、旅游、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商务会展等十大产业,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骨干企业和新型业态,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供销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