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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二、加快灾后重建步伐,为建设新玉树奠定坚实基础
  (五)安排投资200亿元左右,力争形成实物量150亿元。完成全部重建项目规划设计和农村住房重建,完成大部分城镇住房重建,开工建设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实现重建任务大头落地。(责任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六)抓紧做好冬春各项准备。加强工程、建材和设备的养护,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申报审批工作,组织施工力量,改进建材供应方式,开展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群众工作和基础工作,为大规模重建做好充分准备。(责任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七)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做好建材、运输、电力、施工、现场调度等保障工作。确保已开工的学校、医院等项目全部建成,结古镇道路、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基本建成,加快推进震损文物及宗教活动场所的修复。(责任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八)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察力度,规范管理灾后重建资金和捐赠款物,确保资金物资使用安全。实行项目施工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和参建人员健康安全。(责任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九)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现场指挥部、州县以及各援建力量的统筹协调。强化州县政府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及时解决援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援建单位主力军作用。(责任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十)全面提高重建水平。更加注重人才培训和软件支持,为公共服务类建成项目的运营管理创造条件;更加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加强地震、气象和地质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治理,推广使用光伏能源和节能环保材料,走低碳重建之路;更加注重产业提升,大力发展商贸旅游文化业,着力培育特色资源加工业,加快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灵维护,在重建物质家园中建设精神家园。(责任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三、坚持投资消费双轮驱动,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合力
  (十一)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00亿元。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的投资带动作用。争取工业、民生、藏区的投资增幅均在25%以上。抓紧开工建设格敦铁路、格库铁路、德令哈机场、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交通厅,各州、市政府,海东行署)
  (十二)安排省财政垫支20亿元以上,科学组织冬春季施工,提前启动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等27个重点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环境建设,着力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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