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西安市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对创建“平安西安”活动的知晓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以下简称“两率一度”),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执法为民 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司发[2010]11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执法为民这个本质要求,突出人民满意这个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全市律师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实践活动,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广大律师在推动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作用。同时,通过宣传律师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西安”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继续加强和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并要按照市委和市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要求,扎扎实实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律师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律师带头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