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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六)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设备监理工作,对设备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加强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的监督。

  (七)切实强化质量技术检测服务。依据珠海市产业集群的特点积极培育国家级质检中心、省级授权质检机构、专业镇检测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尤其要加快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检测机构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市乃至全国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为生产企业在产品品质提升、产品研发测试、应对技术性贸易技术壁垒和自主创新方面提供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到2015年,在珠海优势产业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以上,省级检验站2个以上,专业镇检测站4个以上,增加检验检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以上,全面促进质量强市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科学监管、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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