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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一)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落实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城市标准化战略规划,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建立健全先进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大中型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办公自动化耗材、游艇制造等优势产业园区和产业专业镇推广实施企业联盟标准。完善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餐饮、旅游、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城市发展各个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加快推进城市标准化立法,尽快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标准化条例》。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50个。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到2015年,落户珠海的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10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00项以上,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或示范企业20个以上,推动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以促进珠海在国际和国家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积极参与国外标准及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工作。完善技术标准公共查询服务平台和检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产业提供标准信息查询及相关检测服务。

  (二)大力提升产品质量。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构建质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作为质量最高奖的导向作用,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名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已获保护产品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壮大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到2015年,省名牌产品达到70个。围绕生物医药、新兴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努力打造3-4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群,培育10家年产值超2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突破10项重大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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