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珠府〔2010〕18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文件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市经济增长质量,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主线,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杆,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市,为珠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一)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大幅度提高,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国外通报召回的工业产品案例逐年减少。
(二)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服务行为规范,顾客满意度明显提高,形成具有行业特点与优势的服务品牌。
(三)工程质量目标。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建设工程不出现较大质量事故,培育一批工程项目获省级及以上优良样板工程奖。
(四)环境质量目标。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工业废水95%达标排放,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国家及省规定的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