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春季建筑市场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陕建函[2011]149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3月1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3月8日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市场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厅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开展春季建筑市场及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进行自查自改阶段;
4月1日至4月12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排查阶段;
4月15日至4月20日:省厅组织督查组赴各市督查阶段。
三、检查内容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分解情况;贯彻落实省厅有关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分户验收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发生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竣工验收备案中节能分部分项验收的情况。
(二)各地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重点是立项审批、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招投标手续办理情况;检查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的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包括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三类人员,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到岗的情况。
(三)有关责任主体履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