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1年03月15日 川办函[2011]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各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注重载体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理顺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作出新贡献。
一、开展行政权力梳理规范公开工作
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对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各类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和职权依据进行清理和规范,经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统一编码,编制目录,建立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集中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裁量幅度和标准。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抓好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动态公开,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全面建设电子政务大厅,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做到公开内容规范、格式统一。
牵头单位:省法制办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二、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在继续规范推进各级政府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同时,大力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制定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程序、内容和保障措施,将报送人大审议通过的部分与民生领域关联度高的综合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编制说明等,作为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