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宁强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267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宁强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0〕194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宁强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强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
二、项目法人
宁强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点
汉中市宁强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大安镇、燕子砭镇、阳平关镇、代家坝镇4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示范园14000亩;新建大中型宣传牌2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58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56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