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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263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0〕190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勉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
  二、项目法人
  勉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点
  汉中市勉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土关铺乡、褒城镇、同沟寺镇、老道寺镇、金泉镇、漆树坝乡、长沟河乡、镇川乡、勉阳镇9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示范园12920亩;新建核桃良种采穗圃100亩;新建宣传牌4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28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52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4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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