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旅游纪念品经营企业。选择繁华地区、旅游景点(沿线)周边、亚运场馆周边,知名度较高、规模相对较大的2家旅游纪念品经营企业作为监测点。
各市物价局应根据区域实际和亚运会特点进行监测布点和确定监测品种,于9月20日前填报《各市亚运会期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网点报表》(见附表一)。为保持价格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监测点和监测品种确定后,原则上不要随意变动,如监测点的经营品种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经省局同意后再作调整。
3.采报方式
(1)亚运会前(9月12日-11月11日):每周一下午3点前将上周所采价格汇总表(见附表二)和文字分析材料通过OA系统报送省局监测中心监测科。
(2)亚运会期间(11月12日-11月27日,含节假日):每天下3点前将当天所采价格汇总表(见附表二)和文字分析材料通过OA系统报送省局监测中心监测科。
各地信息报送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文字分析材料应包含价格变动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等内容。如遇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报当地政府。价格监测组对各地上报情况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后,于次日上午10点前报省局亚运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制定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新闻宣传组负责)
省局负责指导四市制作和印发中英文的《价格服务手册》,介绍和宣传价格管理政策和服务指引,提供价格举报途径,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活动。在亚运会前期工作阶段,大力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价格政策,公布价格信息及消费提醒,曝光价格违法案例,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价部门的舆论引导力。
在亚运会期间工作阶段,负责指导四市加强舆论监督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地宣传亚运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成效,提高国内外媒体受众对价格工作的认知。
亚运会期间,餐饮、住宿、交通、旅游等行业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局部性、阶段性的较大波动。为应对突发价格事件,省局负责指导四市制定和完善价格异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预案应包括价格监测与警情通报制度、应急资源调配制度、警情专报制度、应急值班制度、干预措施的特别审批制度等工作制度。要根据价格异动的程度,确定紧张状态、紧急状态、特急状态三种价格异动事件警情级别,并根据不同警情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
四市要成立亚运会期间价格异动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根据价格异动情况,分析价格形势,确定价格异动警情级别,启动和终止相应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后,要部署开展价格异动应急工作,统一调配应急资源,报请市政府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储备物资,向社会公告实施应急措施的内容和范围。必要时,通过省局报请省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三)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市场巡查组负责)
省局负责指导四市抓好亚运会筹备前期和举办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是提醒告诫;整顿停车场收费;检查亚运会比赛场馆、亚运会定点酒店、重要旅游景点、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地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开幕式前三天、闭幕式前三天等重要时点的价格巡查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