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水平促进涉外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水平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的意见
(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
为切实搞好涉外企业外汇管理服务,更好地支持我市涉外经济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涉外经济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政策落实,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管理,严厉打击“热钱”等违法违规外汇资金流动,增强外汇管理工作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促进我市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外汇服务效率
(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对全市主要进出口企业定期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和风险案例通报。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加强引导,强化跟踪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经营发展和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企业发展。
(二)搞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招商引资的跟踪服务工作,大力宣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方便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业务,进一步提高全市利用外资水平。同时,加强与上级外汇局的汇报和沟通,结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为涉外企业争取更多的个案优惠政策。
(三)改进服务方式。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扩大外贸进出口和利用外资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三、加快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一)加快核销制度改革。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使正常企业的进口付汇基本退出核销程序,同时继续推动出口收汇核销改革,努力促进贸易便利化。大力推广出口收汇存放境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允许其一定比例或全额的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运作,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