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项目:设计师作品发布、品牌发布、流行趋势发布、设计大赛、新闻发布会、慈善活动、论坛 、讲座、推介会、其它;
(二)申报登记:举办广东时装周专场发布会至少提前60天向组委会提交《广东时装周项目登记表》,并提供品牌、设计师及发布机构的相关材料;举办广东时装周媒体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至少提前30天向组委会申请登记,并提供品牌、设计师及发布机构的相关材料。
附件2:
2010广东时装周联系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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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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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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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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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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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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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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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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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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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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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于7月9日前传真至2010广东时装周组委会办公室,传真:020-8430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