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应急管理机构
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县、区要成立或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划分,明确或指定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科室履行应急管理的日常职能;各企业、学校,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大中专院校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从而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队伍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2.抓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按照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对我市现有专家组进行补充和聘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中的指导作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咨询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调查、登记、核实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摸清各类应急保障资源,保证充足的应急物资储备,并登记造册。市应急办将针对重点物资和救援装备储备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适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及使用管理办法。
4.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要进一步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造册,并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工作依据。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六、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应急办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平台建设的前期考察、调研和论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工作。
七、做好应急培训和宣传工作
1.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编制印发《开封市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契机,联合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媒体,运用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