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
(合发〔2009〕21号)
近年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建设、大发展、大环境”主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务求实效,呈现出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态势。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等669个单位“第十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合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9年7月17日
附件:
第十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名单
(共669个)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瑶海分局
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合肥汽车站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国家税务局
合肥铁建实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
合肥新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瑶海区分局
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街道办事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第十中学
合肥市和平小学
合肥市瑶海青少年活动中心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局
合肥市公安局大兴派出所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育英学校
合肥市公安局和平路派出所
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
合肥市瑶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
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
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办事处
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东路支行
合肥市瑶海区建设局
合肥市公安局明光路派出所
合肥市瑶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