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方广为关注,群众寄予厚望。2011年是完成深化医改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加以推进,切实把《工作安排》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各有关方面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深化医改各项目标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精神,现提出我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便民惠民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