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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4.努力提升自护能力。一是要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手册。启动《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第二辑)》选编工作。二是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参加一次消防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和父母一起开展家庭逃生演练。三是继续举办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展示和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四是举办第十六届小学生交通安全美术作品评选活动。

  5.深入实施安全制度。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加强门卫值守。二是各区县要按照《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继续做好校车日常监管、校车登记备案、标牌申领和退出工作,倡导幼儿园和小学使用国家标准校车,提高校车的安全保障系数。三是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实施校车、技防、消防每月抽查制;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共同护导制度和双月督导制。四是开展新一轮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评审工作。

  二、着力完善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合法权益

  6.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教育部门要继续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不断加强162所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开展绩效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教育、司法、青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协调社会力量为困境、弱势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和法律援助,做好2000名品学兼优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帮困助学工作。三是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孤残儿童照料、医护、康复、教育等综合服务水平;公安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被事实收养和事实抚养未成年人的户籍申报工作。四是民政、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保护工作。五是共青团组织要继续依托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等引导和维权服务。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各种服务。

  7.加强卫生保健。一是教育部门要研究修订中小学《体育与健身》的内容和课程标准,不断完善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二是教育、卫生部门要共同探索建立“医生进校园”模式,通过“一校(园)一医”对接方式,实行专业医生定期进校园指导学校卫生工作,为学校卫生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三是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系统的覆盖率和报告质量,卫生部门要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等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实施新三年儿童眼病防治行动;启动《学生口腔卫生保健规范》地方标准研制,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国家公益性口腔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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