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青保办〔2011〕1号)
各青保委成员单位,各区县青保委:
现将《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县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有关学校安全保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要求,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着力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
1.完善政策法规。一是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订调研起草工作。二是制订出台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技术要求》,统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均衡化发展。
2.完成三项实事工程。一是完成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规范管理的平安实事工程;二是完成“改善20所寄宿制中小学,校园道路安全设施”的市教委实事工程。三是完成郊区中小学消防设施完善工程。
3.不断化解校园风险。一是启动2011至2013年第二轮校园风险勘查三年行动工作。二是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排解工作,完善师生,特别是资优生心理危机发现与干预机制。三是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进校园制度,促进学校“三防”和消防工作落实。对在用校舍、校安工程工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督促中小学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路线、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覆盖面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