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网上申报备案率。有效整合拆房管理信息资源,实现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行业总体情况,发挥区(县)拆房管理部门监督作用,形成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二、强化拆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拆除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若干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的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做好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特别是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作业的岗位培训、持证上岗,保持企业技术队伍的稳定,为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化监管提供基础条件。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
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各区县房管局和各拆除施工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在拆项目监管,组织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定时或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坚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要从源头上研究落实治本之策,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应针对季节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雨季应以防雷电、防汛、防触电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冬季以防寒防冻、防火灾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四、强化拆除工程项目管理
拆除施工企业应当派驻符合所承担拆除项目管理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必须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得在中途擅自调动人员。对工程的关键环节、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同时积极推行拆除工程安全监理机制,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拆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