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情况调查的通知
(粤价函〔2011〕99号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财税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并制定收费标准。为合理制定一般诊疗费标准,确定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按照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开展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挂号、诊查、注射费等有关情况调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选取一个区、一个县的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填写调查表,不设区的市(包括顺德区)抽取1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填写调查表,并对数据进行汇总,于2月17日前将汇总后的数据以excel表格形式分别报送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此次调查直接影响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合并收费工作的进度,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地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密切协作,并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保质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 ________市________年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挂号、诊查、注射费平均收入调查表
2.________市________年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平均医疗费用调查表
(联系人:省物价局:姚丽平,电话:020-83134618,邮箱:missylp@hotmail.com;省卫生厅:邹远闻,电话:020-83821470,邮箱:13570994143@139. com;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张艳纯,电话:020-83193051,zyc7396@163. com;省财政厅: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邮箱:83170343@163. com)
附件1:
________市________年政府办基层
医疗机构挂号、诊查、注谢费平均收入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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