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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六)开展整治运输收费专项行动。重点对省内鲜活农产品运输重要通道开展收费检查,突出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收费政策的宣传,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在12月10日前,省物价局负责对省内重要公路集团进行提醒告诫,并对省内重要路段开展抽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要对辖区内路段开展检查。
  (七)开展整治成品油价格专项行动。加大对成品油批发、零售等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对柴油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突击惜售、非法提价、参杂使假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在12月31日前,省物价局负责对中石油、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价格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要对当地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八)开展整治农资、农业产生成本专项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农膜、煤炭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检查,重点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变相涨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等行为。对省内主要化肥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优惠政策的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开展稻田排灌、脱粒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涉农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行动由省物价局统筹,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组织实施,在2011年3月底完成。
  (九)开展价格惠农专项行动。落实稻谷、烟叶、甘蔗等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查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医疗、农民建房、农村殡葬、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专项行动由省物价局统筹,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组织实施,在2011年3月底完成。
  (十)开展反价格垄断专项行动。结合我省为全国蔗糖主产区的实际,在12月31日前,重点对湛江地区的大型蔗糖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收储企业、糖协等进行调查与检查,掌握全省蔗糖产销收储情况,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专项行动由省物价局联合湛江市物价局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为提高价格监督检查效果,各地要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常规,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十项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大事来抓,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根据具体时间分工表(附后)落实好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带头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参与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部署,联系部门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全面对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进行指导。
  二是突出对龙头企业的监管。集中力量,加强对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可以左右市场供销的农产品批发、经营龙头企业,特别是各地一级批发商的价格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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