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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沈政发[201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金融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全市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两个5000亿”发展目标,以“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为主线,以沈阳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为核心,以为经济建设融通资金为重点,以产业金融要素市场建设为突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增强金融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市政府决定,授予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13家单位“突出贡献奖”;授予沈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15家单位“贡献奖”;授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分行等18家单位“优秀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金融机构要学先进,赶先进,努力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突出贡献奖(13家)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盛京银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

  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

  贡献奖(15家)

  沈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广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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