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
(粤价函〔2011〕56号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加快完善我省出租汽车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规范全省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维护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请你们联合对本地区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经营权管理、出让方式、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等情况以及出租车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我们。调研及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包括:
一、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企业数量、现有运力投放情况(包括每批次投放时间、投放数量等);
二、经营权管理方式。包括经营权出让方式,经营权期限、有偿使用费开始收取时间、标准、执收主体、征收对象,有偿使用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本地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营权招投标方案;
四、本地区针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问题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五、对完善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包括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们将组织调研组对部分地区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情况调查表
(省物价局联系人:崔岩 联系电话:020-83134139电子邮箱:gdswjjgyc@sohu.com;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胡坤鹏 联系电话:020-83730190 电子邮箱:330447649@qq.com)
附件:
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经营企业名称
| 车辆投放时间
| 投放数量(辆)
| 有偿使用期限
截止时间
| 有偿使用费标准(元/车、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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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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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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