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喀市政发〔2010〕53号)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9月27日在喀什召开自治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但是从我市目前开展工作来看,与召开现场会的标准和要求差距很大。截止目前,全市新农保参保率仅为10.2%,且档案基础资料极不完善。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自治区现场会的标准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现场会召开之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养老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在经济特区效应的助推下,我市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在全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民生,把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新农保试点,既可增加农民家庭收入,又可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实现“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我市16至59周岁应参保人员81000人,截至目前,新农保参保人数为8248人,征收保险费82.48万元,参保率仅为10.2%。在推进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乡镇领主要领导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群众的工作不深不细,对政策理解不准,宣传发动方式单一,致使群众对新农保政策了解不够,参保自觉性非常差,档案整理、个人参保信息表和数据录入等软硬件建设等各项工作严重滞后,致使国家的这一重大惠农政策不能够得到落实。
三、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要负总责,必须亲自过问,从组织协调到督促检查,都要全程参与。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集中全乡镇干部力量,实行乡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组、包户的等多种措施,将任务明确到人、细化到天,确保9月25日前各乡镇参保率达50%以上,力争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