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统字〔2010〕13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市直属各单位统计部门:
现将《2010年广州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部门(单位)在职统计人员和有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学习,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
联系单位: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广州分院
联系人:罗超 曾向杰
联系电话:81086630,81086801
咨询网址:www.edu-gzstats.gov.cn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2010年广州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0年,广州市的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配合新《
统计法》的实施,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的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统计能力为核心,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推动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统计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以及广东省统计局的相关安排,9月19日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
(二)各区统计局应以各种形式大力搞好统计从业资格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更多的统计人员通过培训获得统计从业资格。
(三)实行考、培分离的原则,统计从业资格承办机关不得组织相关培训。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0〕26号文)的精神,培训对象为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其他有志于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重点是2008年度及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提供以下统计专业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一)基层统计分析与案例;(二)统计分析在Excel中的实现;(三)基层统计人员实用统计知识;(四)调查分析基本技能;(五)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