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可靠。申报人员必须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按照《(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的内容和说明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三)《( )级专业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要求填写简明扼要,不附页,不装订,需20份,可用A3纸电脑打印,其中1份原件,其余可以复印,全部均需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
(五)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聘任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单位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具“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命题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成绩通知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六)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1份(单位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具“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七)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1份(须由所缴纳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八)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或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1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九)任现职以来的论文材料,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并已发表在市级以上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著作(主要编著者并已公开出版)或译著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实例材料,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十)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高级3000字内,中级2000字内)5份;